一、事项名称: 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审核
二、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6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51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54条
三、办事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厅
四、申报材料: 1、本年度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15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实施机关: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