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4月26日下午15时,我院速裁团队再次启动“云间法庭”进行线上庭审,“云上审判,云上质证,云上调解”。
此案是原告王某诉被告崔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某在北京、被告崔某在太原,为了配合疫情期间庭审的安全防护工作,原告因往返不便,向本院申请线上开庭。为了尽快保障当事人权益,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征得被告的同意后,决定运用云上法庭系统审理本案。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通过客户端上传证据,以视频方式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原告的起诉、基本事实和理由、案件的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被告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的权利。审理中,被告对借款的基本事实及数额予以认可,只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无法及时偿还。经过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我院积极推动智慧法院建设,通过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结合,安装“云间法庭”远程庭审设备,提高了法院审判职能华水平,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速裁团队启用“云间法庭”更能快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速裁速调,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