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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我为二十大献礼】
(五) 巧用诉前调解 化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17 09:01:13 打印 字号: | |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完整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近日,我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夫妻双方和好如初。

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于2009年5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长女现已成家,二女儿也已成年,三女儿现在高中就读。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男方每天在外工作,已是劳累,回家还得做饭、洗碗、照顾孩子,女方从结婚至今,一直在家,但从不管任何家庭事务。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适合在一起生活,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基础较牢,有和好可能,如果草率离婚,很有可能会对三个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为切实消除夫妻双方隔阂,调解员电话联系女方,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我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离婚态度坚决。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让他们认识到夫妻之间应当互谅互让、互相尊重、互相体贴,增进沟通,男方感念家庭不易亦有所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从子女成长、夫妻感情及法律关系等方面分析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敬互爱。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和交流,夫妻双方放下成见,最终达成和解意见,原告申请撤诉,至此案件结案。

一对夫妻重归于好,一个家庭重焕生机。我院始终坚持“和合”理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用柔性司法尽可能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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