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动态 > 审判研讨
昔阳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15 16:58:12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展示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昔阳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毒犯罪案件。

2020年3月14日及2020年4月5日,张某甲和宋某甲两次联系被告人高某甲购买冰毒,随后高某甲到阳泉市找石某甲(另案处理)购买冰毒,张某甲和宋某甲从被告人高某甲那购买冰毒,回到昔阳县三人共同将所购冰毒吸食。其中被告人高某甲贩卖冰毒0.5克,获利750元。

2020年2月份,李某甲经人介绍认识了出售毒品的石某甲(另案处理),后李某甲多次到阳泉市找石某甲购买冰毒,并贩卖给被告人胡某甲吸食。胡某甲购得冰毒除供自己吸食外,还贩卖给他人吸食。被告人胡某甲贩卖冰毒0.25克,获利100元。

上述案件,我院经审理认为:以上各被告人违反国家关于毒品管理的法律规定,将从他人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又转手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本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对其判处相应的刑罚。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开展集中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对毒品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震慑和打击毒品犯罪。同时,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