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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4-08-15 17:03:08 打印 字号: | |

7月3日,昔阳县人民法院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防护“隔离墙”,为保护女性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王某与李某原系同居关系,2024年1月两人结束同居关系后,李某为纠缠王某,先后对王某及近亲属发送带有谩骂、恐吓内容的短信,并发送隐私照片、视频等,给王某及近亲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较为严重的精神伤害。为此,王某向本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短信记录、照片等相关证据,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在对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教育之后,法官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辱骂、威胁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泄露申请人的隐私,以及侮辱、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同时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李某居住地公安机关、妇联等相关部门,全方位保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昔阳法院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发挥惩戒、教育功能,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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